释义 |
律师分析: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提交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在从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开庭审理。仲裁庭会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将会对你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会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会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