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写未婚的,若双方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只是没有进行户籍变更的情况下,是能离婚的。但若双方没有有效婚姻关系的,是无法离婚的。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期满无人反悔的,准予离婚,户口本登记信息对离婚不产生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