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能不能拍卖 |
释义 |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可以拍卖。股权在质押后,如果债权人不偿还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进行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权人申请对质物进行拍卖的,对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法律效力如下: 1、质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质权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未清偿的,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2、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 4、质权人有禁止出质人非法转让设质股权的权利; 5、质权人对股权有物上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是什么意思 公司股权出质的意思是:意味着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质押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 3、质物的状态,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合同生效,只有在出质人将质押转让给质权人时才生效;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录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三条 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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