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股权出质无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下列情况下,股权出质无效: 1、主合同无效。股份质押是主合同的担保形式,以主合同的合法存在为前提。由于主合同中权利人的权利不合法,出质人与质权人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2、质押合同无效,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无效; 3、合同未记录,出质情况未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份质押合同。出质人应当将出资证明交给质权人,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录在股东花名册之日起生效。否则,质权人未依法设立的,质押合同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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