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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房屋继承公证如何办理这个问题。房屋继承公证需向公证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第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第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第三,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第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第五,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第六,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第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遗嘱继承除应当提交上述第一到第四项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第一,被继承人的遗嘱;第二,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第三,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继承公证后,当事人凭公证书即可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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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5: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