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在婚前购置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是本文的主旨。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购买、付清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婚前一方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离婚时,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以及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法律分析 一、婚前房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 二、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购买、付清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方便生活等原则进行分割。具体情况还需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因此,在处理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各方权益,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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