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要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合同的变更条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协商一致决定变更的; 2、因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对一方不利的。 一、中止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损害到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护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中止履行的条件: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二、劳动合同变更甲方合法吗 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4、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什么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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