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能否依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
释义 | 遗嘱继承人能否依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 法定继承人由法律直接进行规定,因此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确定的。遗嘱继承人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其范围具有不确定性,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但是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制,被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指定遗嘱继承人。因此,如果遗嘱只对部分遗产进行处分,那么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完成遗产继承后,其依然具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仍然可以根据法定继承取得遗产。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因此,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只对部分遗产作出了处理,那么优先适用遗嘱继承,在全部遗产范围内将该部分遗产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再就剩余部分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依据遗嘱继承取得遗产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依法继承剩余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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