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房产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即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办理房产继承是没时间限制的,房产继承过户需要材料如下: (1)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房屋估价单。 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办理农村房产继承有什么方式 (1)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继承纠纷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来办理房屋继承及变更土地使用权人; (2)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继承权及继承份额协商一致,继承人应当共同到不动产(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一、去世房产过户怎么办 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房屋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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