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一、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该怎么办 买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只要该合同有效,就会受法律保护,依然可以强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额;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指因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判决或者发出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签订不了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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