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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范围有哪些
释义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为: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中的违约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不收货;二是一方无正当理由不适当履行。
    一、买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该怎么办
    买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并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只要该合同有效,就会受法律保护,依然可以强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有哪些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金额;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指因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作出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判决或者发出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签订不了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方不想卖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买方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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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 17: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