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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收养小孩我无子女有一家有第三胎要我收养办理要什么手续
释义
    对方要求给钱当然合法,你凭什么说人家违法?你愿意给,双方就达成协议,不愿意给可以给别人。31岁的单身女性会怎么对孩子?孩子一生会有什么境遇,做父母的去撞死算了,如果有地狱,就是为这样的父母开的。这个收养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违背了天理人伦,天理上讲不过去。未满十四岁的人才可以被收养,死了爹娘的、弃婴、弃儿、父母有特殊困难没有能力抚养的。你说的父母并不属于有特殊困难没有能力抚养,是属于增丧尽天良。三十岁以上的人可以收养。没有子女,有抚养能力,没有一些不能收养的病,如神经病,严重传染病还没治好。双方同意的,到区县机民政局登记,如果双方有一方要求做收养公证,那就得公证。办好了之后,再到公安局落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相同。年满三十周岁可以收养,这个三十岁,是根据现行收养法1998年修正版的明文规定。这个是确定无疑的。原版收养法1991年颁布,规定的年龄是35周岁。希望孩子父母负起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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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6: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