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发生时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形发生时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2、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或不按房屋性质使用房屋的。承租人未按约定方式或者不按照房屋性质使用房屋,造成房屋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另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出租屋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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