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定性逮捕是不是强制措施 |
释义 | 逮捕是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一、经侦调查期间会抓人吗 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决定何时逮捕。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立案侦查时,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看守所。抓到一个人后,他首先被刑拘,并在30天内被移送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证据证明自己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保释金不足以防止下列社会危险的发生的,应当逮捕:1、 有可能犯下新的罪行;2、 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或者社会秩序的真实危险的;3、 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证言、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逃跑。 二、刑事自诉可以当场抓人吗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于是否需要逮捕被告人,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一般的自诉案件是不需要逮捕被告人的,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将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逮捕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经过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也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逮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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