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 公积金贷款 通过申请可以提前还款。 住房公积金 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 办理住房公积金 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 、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商业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 借款合同 中明确约定。贷款人可视情况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还本金,也可视借款人困难程度对其在校期间发生的利息本金化。归还贷款在借款人离校后次月开始。贷款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分次偿还,利随本清,也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