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门面房被征收拆迁的,补偿一般包括门面房补偿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用等。其中安置费一般按照安置人口进行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费用根据门面房被征收前的效益确定。门面房被征收拆迁的,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与安置,具体补偿包括: 1、门面房本身价值的补偿以及因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 2、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和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4、拆除门面房造成停产停业的费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