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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多久给通知书
释义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通常应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然而,在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下,若通知可能妨碍侦查,可以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再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包括:可能破坏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可能导致同案犯逃避或妨碍侦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关联。
    法律分析
    一、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形下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若是犯罪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可以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再通知。
    有碍侦查的情形有: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2、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同案犯是指同一个刑事犯罪案件的所有犯罪嫌疑人。
    3、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发放时限
    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发放时限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异。一般而言,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在拘留决定生效后尽快发放给被拘留人,以确保其知晓自己的权益和被拘留的原因。具体的时限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案件的复杂性、调查的需要以及法庭的安排等。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在24小时内发放,而在其他地区可能会延长至72小时。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通知书,是司法程序中保护被拘留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结语
    刑事拘留通知书的发放时限根据不同司法管辖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异。一般而言,刑事拘留通知书应当在拘留决定生效后尽快发放给被拘留人,以确保其知晓自己的权益和被拘留的原因。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通知书,是司法程序中保护被拘留人权益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由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执行,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必要时,也可以由办案部门负责执行,派出所或者其他部门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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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1:5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