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信用卡坐牢了钱还是用还的。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然恶意透支信用卡,在经过发卡行两次有效催收后,仍然躲避还款的,这时行为人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在坐完牢后,行为人与发卡行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当事人还应需要继续还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