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义及构成要素 |
释义 |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是指侵犯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以聚众方式扰乱其正常活动,造成严重损失。构成本罪的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291条,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情节,对首要分子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分析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拓展延伸 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法律界定及案例分析 扰乱公共秩序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或公共活动中,以暴力、威胁、滋扰、破坏等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素包括:1.在公共场所或公共活动中实施扰乱行为;2.行为具有扰乱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宁的性质;3.具备主观故意。根据案例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罪与量刑取决于具体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例如,参与暴力冲突、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煽动聚众闹事等行为都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针对不同案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证据、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判决和量刑。 结语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社会秩序作为侵犯的客体,涵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方式扰乱正常活动,导致严重损失;主体为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291条,对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情节,首要分子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定罪与量刑会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九条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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