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民诉中特别程序可以申请再审。民诉中特别程序申请再审的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申请再审的主体包括原审案件的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案外人。《民诉法解释》第375条第2款: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民诉法解释》第381条:非闭合性列举)和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民诉法》第199、201条)。(三)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