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该如何申请复核? |
释义 | 1、什么时候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应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应该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要注意,超过三日,复核是不会受理的;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向哪个部门申请复核? 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交警大队)申请。交警队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交警部门(交警支队事故科)。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一般是交警支队事故科)申请。交警支队会通知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在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案卷材料移送支队。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04号令)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责任认定,如果说当事人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取证时也是可以申请中止认定,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后也是会继续进行认定,交警部门在对事故现场以及涉事车辆调查完毕后,会在五天内根据调查结果出具交通事故证明。 一、交通责任认定书违法,责任认定书书面不服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警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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