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谁? |
释义 | 律师分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有两种: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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