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流程
释义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分公司如果在总公司的授权下是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施工总承包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有以下几点:1、分期付款,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2、按预付款,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预付部分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3、实物、劳务代替折价工程款。分包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总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发包给其他承包人,并在承包合同项下与其签订分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建设工程造价。公开招标发包的,其成本约定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建筑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施工项目备案的流程
    施工单位备案流程包括:网上申报。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做好施工合同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需要的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6: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