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样的案由? |
释义 |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的解除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基于不同的理由进行诉讼,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解除合同立什么案由 解除合同立合同纠纷的案由。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因解除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 解除合同的案由,解除合同的起诉地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撤销转让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由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转让合同的,该案件的案由可能是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立合同人指哪一方 立合同人就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合同当事人常见是双方(委托方与受委托方),但也有三方以至于多方。 如何立合同才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订立的合同才是有效的:一、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订立合同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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