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的步骤和所需材料说明 |
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夫妻关系证明书等。现役军人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港澳同胞如找不到结婚登记档案,可提供户籍证明及结婚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声明书和亲友保证书。此外,还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若与对方协商不成,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书副本以及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单方面登记离婚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与对方协商不成,单方面原告向法院递交的材料: 1、起诉书 2、起诉书副本 3、相关的证据 拓展延伸 单方面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单方面离婚是指仅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并进行登记的一种方式。在办理单方面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单方面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1.身份证明:双方离婚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结婚证明: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后,编写离婚协议书,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4.无子女证明:如无子女,需提供无子女证明。 5.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抚养协议书,包括抚养权、探望权等安排。 6.财产证明: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证明等。 7.共同债务处理:如夫妻共同存在债务,需提供共同债务处理方案。 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上述所需的离婚登记材料。 2.前往民政局: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 3.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4.缴纳费用:根据当地规定,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5.等待审批:等待民政局对申请材料的审批和核实。 6.领取离婚证书:经过审核通过后,领取离婚证书。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办理过程的顺利进行。 结语 单方面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结婚证明、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协议书、财产证明等。办理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前往民政局、提交申请、缴纳费用、等待审批和领取离婚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律师,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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