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夫妻分居后需要等待多久才能提出离婚申请?法律如何规定?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由法院判离婚。在分居满2年后,法院可判离婚,否则再等1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或有恶习、暴力等情况,应准予离婚。失踪一方的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夫妻分居满2年,法院可以判离婚。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另一方再次诉讼离婚,可以判离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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