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房屋的房主是否有决定拆迁补偿款用途的权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拆迁房屋的房主在拆迁补偿款的使用上具有权力,但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使用。因此,若房主想要将拆迁补偿款用于其他非法定用途,则无权行使该权力。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或者城镇拆迁,应当给予合法权益人相应的征收或者拆迁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植物等合法财产的价值,以及因征收、拆迁而遭受的其他直接损失。 《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补偿款用于补偿合法权益人在征收范围内因征收而遭受的损失,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植物等合法财产的价值,以及因征收而遭受的其他直接损失。 《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补偿款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综上,被拆迁房屋的房主在拆迁补偿款的使用上具有权力,但必须在法定范围内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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