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应当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个人因素不应对相关费用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律师会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案件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服务。因提供场所、设备和服务产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2.《律师执业规则》第六十三条:律师会见客户和代理诉讼案件,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或法院规定的律师会见室进行。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自觉遵守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和声誉。律师不得侵吞律师事务所和客户的财物,不得擅自处理律师事务所或者客户的财物。 因此,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承担,律师个人因素不应对相关费用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