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开庭通知书提前多少天送达? |
释义 | 律师解答: 五日内受理,或者说不予受理,10日内送达被申请单位答辩。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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