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60周岁以上不受《劳动法》保护,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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