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款父母不给的处理办法。征收款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征收土地后给予的补偿。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房屋征收款父母不给的,子女可通过与父母协商沟通,确定属于子女的部分,让父母支付给子女;2、若子女已与父母分户,父母拿着征收款不给子女的,子女可通过请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介入调解,争取与父母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条件协议处理;3、若征收款是按人口补偿的,子女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属于自己部分的征收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