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在限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即时支付欠租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也可以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支付约定的损害赔偿金。即在承租人违反租金支付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行使期限利益丧失选择权或合同解除权,以迫使承租人支付租金,保证出租人利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