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地质监局,或者农药执法大队都可以。质监局可以管所有的商品,对于销售过期商品,是有权利查处的。而农药执法大队也是有权利对农药销售和使用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监督和查处的。 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 农药使用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