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 |
释义 |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进行。法律上,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具有相同的效力。离婚判决书即可作为离婚证使用,重新结婚时需出示离婚判决书。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可在30天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或存在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应准予离婚。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相关证件并符合条件。 法律分析 不需要,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一系列的问题。很多时候,能够处理好相关问题的,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如果处理不好会诉讼离婚。 在法律层面上,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效力都是一样的,诉讼离婚准许后下发判决书,协议离婚准许后下发离婚证。从法律层面,其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虽然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区别,但是效力是一样的。所以有了离婚判决书就相当于是有离婚证,可以当离婚证使用,在再婚的时候,出示离婚判决书就可以重新登记结婚了。 综上所述,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不用再办理离婚证,有离婚判决书的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语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一系列问题,能够处理好的一般会选择协议离婚,否则可能会诉讼离婚。在法律层面上,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效力是一样的,都会有相应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使用,重新登记结婚时需要出示。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无需再办理离婚证,但要妥善保管。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撤回离婚申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审查符合条件方可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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