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怎么办 |
释义 | 继承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影响及解决方法:容易引发产权纠纷,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或出售,时间越久越难办理,拆迁赔偿难争取,房产可能收归集体所有。解决方法是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一、新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怎么办 可以直接尽快的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没有时间限制。 二、继承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的影响 1、容易引发产权纠纷。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反悔情况;或者子女这辈虽然都说好了,但这辈人不在后,孙子辈子女可能会主张转继承权,尤其是时间一长亲属关系出变故的情况下更麻烦。 2、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或出售:产权自动归子女后,没办继承公证和产权过户手续,子女如果想用房子抵押贷款,或卖掉房子,还是要先办继承公证、产权过户手续后才行。不然,根据不动产登记办法规定,房管局不会受理。 3、时间越久越难办理:办理继承公证和产权过户手续,需要提交若干证明材料,比如死亡证明、户口册、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时间越久证据材料流失或取得更难。 4、拆迁赔偿难争取:房子遭遇拆迁,多数拆迁公司都需要直接跟继承人谈,但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还是会要求先办继承公证手续。比较极端的例子是拆迁公司跟部分继承人谈判,划拨补偿款,损害其他继承人利益。 5、收归集体所有。老人不在后,只有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未婚,还未来得及办继承和产权过户,独生子女又去世了。这时独生子女就没有继承人了,在这种情况下,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房产,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结语 继承房产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可能引发多种问题:产权纠纷、无法办理抵押贷款或出售、难以办理继承手续、拆迁赔偿困难以及房产收归集体所有等。因此,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不便之处。合理规划继承事宜,办理继承公证和产权过户手续,可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减少后续问题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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