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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雇佣童工归哪个部门管,该怎样举报
释义
    饭店雇佣童工的举报方法:1、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2、通过媒体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监督;3、禁止介绍未满16周岁童工,可电话、信件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处罚: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劳动罚款600-1200元,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罚款300-600元,允许少年做童工罚款300-600元,介绍童工罚款600-1200元。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举报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法律分析
    饭店雇佣童工的举报方法如下:
    1、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3、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雇佣童工的,发现者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雇佣童工怎么处罚老板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到600元;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到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到1200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给予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结语
    禁止使用童工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要求,我们应积极参与举报工作。举报方式多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通过媒体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监督。发现雇佣童工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信或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对于使用童工的老板,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明确了相关法律依据和监督检查责任。我们应当共同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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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