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抢劫特定财物的认定: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应当考虑抢劫的违禁品数量。抢劫违禁品后以违禁品实施其他犯罪的,以抢劫罪与具体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只以赌资或者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与他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产的,可以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