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摩是否涉黄怎样界定 |
释义 | 要看其具体的行为构成。如果按摩有卖淫、嫖娼、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等,则会涉黄。 一、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嫖娼被抓的处罚如下: 1、触犯组织卖淫罪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 2、犯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还会被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组织卖淫嫖娼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 2、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 二、组织卖淫嫖娼被拘留的处理流程如下: 1、由公安机关逮捕并处以拘留处理。公安机关应当通过询问,查证确定案件情形,通过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确定行为人嫖娼行为的,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总而言之,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对于执法人员在认定的时候也要看双方中间是否产生有物质或者是金钱的利益,只要被认者那么必定就会受到处罚,对于组织卖淫者是属于国家严格打击的行为,此外,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卖淫为什么不会构成犯罪 卖淫不构成犯罪因为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没有达到必须用刑法调整的程度。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卖淫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梅毒、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卖淫一般是指补偿既非属于性欲方面的又非属于感情方面的一切性行为,具体来说即为了性或感情方面的一切报偿或乐趣而从事的性行为才是正常的,而且这种性欲或感情方面的报偿或乐趣必须是来源于性行为本身。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别的目的、动机、原因而与他人进行的性行为均属于妓女卖淫。卖淫与嫖娼是互相依存的一对概念,两种现象,但是,与卖淫相关的犯罪和与嫖娼相关的犯罪之间却可以相互独立的存在,即某一罪的存在不以另一罪的存在与否为前提。 娼妓制度是腐蚀社会的催化剂,也是各种罪恶的渊薮。而娼妓本人既是旧制度的受害者,又因沾染无耻、恶劣的习性败坏着社会风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涉黄男女怎么处罚 如果有涉黄的犯案事实,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涉黄的会处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以及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情节较轻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在公共场所拉客卖淫、嫖娼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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