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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的民事诉讼的条款
释义
    法律分析: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时,同时解决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所制作的司法文书。
    其格式、写法与“第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相同,但标题增加“附带民事”字样;代字前写明“附民”;诉讼参与人身份概况,如系自诉案件,在其后边用括号注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被告人后边注明“附带民事被告人”。如公诉案件,在公诉下边,另起一段写明附带民事原告人(身份事项写法与“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其他诉讼参与人写法,与“第一审有罪判决书”相同;案由增加“附带民事原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句;事实除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外,其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亦应写明;理由除写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其应负的刑事责任,还应阐明被告人应负民事责任的道理;主文判决除写明刑事结论外,还要明确具体写出有关赔偿经济损失的结论;尾部各项与“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相同。
    一、女方涉嫌诈骗彩礼男方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
    (2)事实与理由;
    (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4)具状时间。
    二、袭警罪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1、审理前的准备
    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各项准备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诉状副本、调查收集证据、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与)人,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活动。这是以后审理工作的基础。
    2、庭审准备
    指开庭当日正式开庭审判时所做的准备,主要内容是由法庭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宣布案由;宣布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名单;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目的,是审查核实证,
    查清案件事实,为法院裁判作基础。法庭调查的顺序,在刑事案件中,先由公诉人或自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他诉
    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然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进行陈述,最后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被告人。在其他案件中,则先由审判人员按先原告方后被告方的顺序让当事人陈述。在对当事人讯问或当事人陈述后,主要是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
    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询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被告人进行补充性发问;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被告人的辩护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讯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人员允许,
    控辩双方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说可以向被
    告人、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讯问或发问,可以询问证人和鉴定人。在其他案件的法庭调查中,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也可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4、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结案,便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其顺序,在刑事案件中,为公诉或自诉人发言;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己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进行辩护。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辩论应当在刑事诉讼部分辩论结束后进行,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
    权。在其他案件中,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5、法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刑事公诉案件的,马上转入法庭评议,即由合议庭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对案件事实、情节、证据及其法律适用进行评议表决。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或民事、经济案件,在进入法庭辩论前法庭还可以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评议。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6、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合议庭开庭审理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7、宣告判决
    任何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判决可能在法庭评议之后当庭宣告,也可能另行定期宣传。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其他案件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传的,应当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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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