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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遗失了怎么补
释义
    一、房产证遗失该如何补办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丢了,申请遗失登报手续:
    (1)提交补证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原售房单位出具的已领证说明原件;(房改房;登记部门可以确认申请人已领取证书的除外);
    (4)房改房提交原售房单位的同意遗失登记的证明。
    房产证丢了,申请补办手续:
    (1)提交刊登《房屋遗失声明》的北京日报或法制晚报,但《遗失声明》必须见报6个月后方可补办;受理遗失补证申请后,登记部门在北京建设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2)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房产证丢了,补证手续费用:只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房产证丢了,申请人办理新证所要提交的材料:
    1、补办的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但要写清楚);
    2、原售房单位(如开发商)出具的曾领证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申请人已公告声明的报样;
    5、登记机关会提供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由产权人核对;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最后,产权机关认为符合颁发新证的条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根据通知单上的时间领取新证。
    房产证丢了,补办房产证要多久时间: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第一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房产证的补办有严格的流程,也就是整理的上述内容。除了手续外,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交纳补办费用。利的补办房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补办房产证携带以下证明文件:
    1.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广州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原件)
    3.房地产测绘附图(数量:申请人数+1份)(原件)
    4.身份证明(原件):
    (1)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具体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格式要求请看《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说明》单张)
    5.死亡证明及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产权人已经死亡的)
    6.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
    7.已设定抵押且不改变抵押价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补证的证明
    8.其它经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9.报盘程序及送案清单(批量业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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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1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