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据不足批捕了应该要怎么办 |
释义 | 证据不足批捕了执法人员就应该要及时的进行撤销或者是变更逮捕的措施为取保或者监视居住;证据不足就代表着案件的构成要件不齐全,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对需要进行释放的一定要通知原检察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 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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