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盲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吗 |
释义 | 盲人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一、精神三级残疾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二、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 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有监护能力的近亲属担任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有监护权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权,相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要人监护。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效力吗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没有效力视情况而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下面两种情形:1、如果订立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也是为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身利益的,其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监护人是否予以追认。2、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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