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证据规则的具体内容 |
释义 | 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及证人证言要求。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包括直接认定的事实、自然规律、法定推定事实和依法证明的事实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违法收集、侵害他人权益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要求包括基本情况、签名或盖章、出具日期和身份证明文件等。 法律分析 一、行政处罚证据规则包括哪些 1、行政处罚证据规则为: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包括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等。 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二、证人证言类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证人证言类证据有如下要求: 1、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3、注明出具日期; 4、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身份的文件。 结语 根据上述要求,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包括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法律推定的事实以及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等。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包括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以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为《行政处罚法》。证人证言类证据要求包括写明证人的基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或盖章、注明出具日期,并附有证明身份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据为己有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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