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前往外地参加会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限制人的人身自由,但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前往外地参加会议。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后,被取保候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公安机关报到,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因故不能到庭,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情况,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远程传输方式参与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指定的地点或者变换住所,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被限制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规定,按时到指定公安机关报到,并且不能擅自离开指定地点或变换住所。但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因故不能到庭,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远程传输方式参与诉讼。因此,前往外地参加会议需要事先向公安机关报备并获得批准。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则会面临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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