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手续: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