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能继承其全部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去世前没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其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所有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其父母。法律上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可由其配偶一人继承全部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