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永久性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请求权的行使。对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当事人行使此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对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法律分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性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拓展延伸 抗辩权延期性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 抗辩权延期性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被告方在一定时间内推迟行使其抗辩权利的能力。这种延期性的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它为被告提供了更多时间来准备和筹划辩护,以应对原告的指控或诉讼请求。同时,抗辩权延期性的适用范围也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的特殊情况来确定。这一原则的运用有助于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性和平衡性。因此,了解抗辩权延期性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对于律师和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结语 抗辩权的延期性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被告方在特定情况下可推迟行使抗辩权利,以充分准备和筹划辩护。这一原则的运用有助于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与平衡。律师与当事人都应了解抗辩权延期性的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25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