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派出所不移交刑事案件有哪些 1、派出所不移交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情形: (1)依法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罪犯; (2)三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并且涉及三名及以上犯案人员的; (3)无正当理由的; (4)继续违法活动的; (5)相关部门组织移交的; (6)改变案件性质的; (7)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 (8)其他严重情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三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派出所处理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派出所对刑事案件的处置流程,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派出所接到报案人报案,应当询问、了解案件情况,记录在案; 2、派出所根据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拘捕、逮捕或者取保候审; 3、案件侦查终结移送的检察院审查诉讼,出庭公诉; 4、法院根据检察院公诉情况,开庭审理、裁判; 5、法院判实刑,应当将罪犯交监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