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需要明确其适用范围是哪些。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和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不包括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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