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承揽合同的构成要件是: 1、主体要件:承揽人是具备一定技术、设备与劳力并能承担定作任务的特殊主体; 2、履行方式:承揽人只能以自己的技术、设备为定作人完成工作,并按约定交付成果的主要方式履行合同; 3、标的物:标的物由定作人要求定作的定作物与承揽人完成定作物的工作行为的有机结合而构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