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的双方是自由身吗 |
释义 | 1、经法院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双方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属于自由身,不会对以后的婚姻造成影响,更不会有婚姻记录。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性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性婚姻并不是无效婚姻,我国只承认下列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婚姻自由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强制或干涉的自由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婚姻自主的前提,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国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但这一自由是相对的,婚姻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这一权利而不能滥用权利。 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即是否结婚,和谁结婚,当事人有权做主。 2、离婚自由。制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法解除痛苦的婚姻就十分必要。要注意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 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婚姻自由的规定如下:(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2)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3)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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